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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创】【古风】三日雪

算不上是武侠,全当古风罢。

正文见下,欢迎留言。

 

正文:

 

 

“子归即去,雨雪三日不止。次年秋,宁军于淮水破沧军,虎铮之名遂尽传天下矣。”

 

武承留离去那年,阿九刚满十八岁,早过了待嫁之龄,即便对习武世家而言也是如此。阿九偏生是个俊烈的姑娘,一双眸子生得极为好看,透亮得能映出天空的日月与云霞,也能映出心底的决绝与刚烈。父亲劝了数次,让她快快择一位称心的夫婿。求亲的少年从家门排到村口,阿九却统统给拒了回去。叶启平夜里剪烛花的时候,眼看着那点火落在木桌上,燃了许久方才熄灭,怔然良久,道:

 

“九儿,爹爹知道你还想着子归,可他终是回不来了。”

 

叶启平知道女儿的这个怪性子,也后悔当初不该把那小子留下。青梅竹马,日久生情,这些老话绝非虚言,他却到现在才明白。

 

武承留是在一个雪夜被送到叶家门口的,彼时他还只是个襁褓中的娃娃,姓名和生辰给贴身放在篮子里,随附着的还有一封手书。阿九听父亲说过,他被送来的时候,裹着他的小被子整个儿被鲜血浸得透湿,掀开被子一看,孩子从脖颈到肩胛处有一道剑伤,剑尖淬了九环蛇毒。九环蛇为天下毒物之首,非毙命不能止。

 

然而非习武之人不知,祛毒还有另一种法子。叶启平尽耗半生修为替武承留换命,也将自己一半内力渡入武承留经脉。自此叶氏华阳一派衰微近十年,直到虎铮凤鸣双剑齐出,方才止了天下纷扰的言论。

 

阿九自幼习武,却生性喜文,五岁开始练蝇头小楷的帖子,十岁写得一手漂亮的瘦金,等到了及笄之年,王羲之的狂傲和黄山谷的瘦硬皆可拢入笔锋。可少年人毕竟阅历所限,总是无法得其神韵,之后索性只写小楷,其余的等到年长了再慢慢琢磨。武承留走的那天,阿九终于决心下笔写点什么,可无论是张生莺莺,还是传奇志怪,阿九都读得烂了,提起笔来反而没什么下笔的兴致,思索来去,倒不如仿拟那些史书来的有趣。于是阿九下笔写罢首句:

 

武承留,字子归,宁国淇城人。

 

提笔忘句。阿九突然发觉自己再也挤不出半个字,倒是十八年来与武承留一起的无数个片段纷至沓来,占据她全副身心,往事历历在目。

 

阿九十五岁之前唤武承留为大哥。阿九幼时曾在书上看过一句形容陈思王曹植的句子,说他作文“骨气奇高”。阿九暗暗觉得自己这个大哥就是如此,他虽不经常行文,可整个人站在那,便油然而生一种气质,宛若林间苍木,生得一身傲骨烈气,虎铮剑在手更是高得出挑。虽说那四字本意形容文人辞采,可阿九拿来用了,也不觉十分不妥。只是这四字只能供阿九一人独享,她从未告诉任何人。武承留走后,阿九秉烛夜读之时看到这四字,那面孔登时浮现脑海,清晰异常,她自顾自地怔忡良久,也明白她是无法忘却这人了。

 

武承留虽自幼内力深厚,又得叶启平真传,一把虎铮剑无人能挡,可因那襁褓中所受的剑伤,每到阴雨天气,肩胛骨便痛得发紧,多少草药下去也没见好。阿九在一旁急得团团转,不知如何是好,倒是他,虽然咬紧牙关,冷汗淋漓,可还是出言安慰自己这个小妹妹。阿九自小便觉得那病根只是阴雨天痛两下就消了,可没想到大哥也会因那隐痛而突遭埋伏,断了右手经脉,更没想到她自诩高超的凤鸣剑法竟如此不堪一击。

 

埋伏着的不是别人,正是宁国皇帝豢养的一众亲信。阿九也是后来才知道,父亲亲口告诉她,武承留是当朝皇帝最小的兄弟,已故琪妃的遗腹子。老皇帝驾崩,当朝皇帝甫一即位,就派出亲信刺杀一众皇子。琪妃只能拼了命护住肚子里的孩子,在山野里躲了两个多月,直到孩子出生。孩子刚满半岁即遭人追杀,琪妃舍了命引开刺客,武承留被留在叶家门口,说来应当也算一段缘分。

 

叶启平从小就没瞒着养子的身份。武承留五岁时,叶启平把琪妃留下的手书读过一遍后,告诉他,这仇,报还是不报,由他自己选择。武承留抱着虎铮剑,往日里伶牙俐齿的劲儿转瞬间荡然无存,从此,虎铮剑的主人成了一个沉稳内敛的孩子,只和阿九在一起才显出那股傲然的气魄来。这些,阿九自是不知的。

 

父亲废去半生修为之后,身体一直不太好,闭关一年也未见起色,直到那个阴雨天,病情更加恶化。武承留与阿九一同下山寻医,却不料暗处剑光突现,照准二人门面刺来。阿九全力格挡,却根本无暇出击,一个分神,大哥将她拽到身后,自己却被刺中右腕,经脉尽断,血流如注。

 

也就是在那次,阿九才突然发现自己的凤鸣剑竟然如此不堪一击。两人虽全身而退,可大哥伤了右手,自是达不到最初的高度,父亲握着大哥的手,叹息良久,几欲落泪,最终还是止住了。只可惜叶氏华阳剑法百年传承,初衰于叶启平,后因武承留的伤病,而只余阿九一人。

 

阿九时常与大哥比左手剑。他在虎铮剑上注了七分力道,挽一个漂亮的剑花,飘飘然刺向阿九。阿九断定这一招蛟龙探海并不难接,可没想到大哥的虎铮贴着凤鸣滑过,剑身相碰,转而一击猛拍在她身侧。她堪堪退了几步,大哥收剑入鞘,满眼笑意。

 

“阿九,莫要小瞧了大哥。虽是左手剑,可也并不比右手差。虽是凤鸣,可也且莫轻敌。”

 

记忆中大哥的声音随着桃花一同飘落,温柔得紧。阿九想起大哥总爱携剑远眺,把那青山之间的流云与飞鸟,雨水和霞光一并收入眼底,酿成那双如酒一般温淳的眼睛。阿九宁愿就那样醉过去,再不醒来。

 

桃花开复落,大雪降又歇。阿九十五岁之后,叶启平给武承留取了字,之后阿九便子归子归地叫他。武承留作势要去打阿九,佯装气恼地说她心里再没自己这个大哥,阿九也不躲,站在原地背了一句诗:

 

“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。”

 

武承留绝对知道后面那两句是什么,阿九故意没继续下去,可思绪飘过后面那两句,“宜室宜家”的意思突然明晰地展现在眼前。

 

我该归向何处呢?阿九这样问自己,抬眼看向武承留。武承留却避过不看她,只是握紧了右手手腕,仿佛那里还在滴血。

 

阿九猜到武承留要走,可没猜到他永远不回来。

 

也是后来,父亲告诉了她实情。

 

“九儿,就算子归不走,你们之间也没可能。”

 

阿九知道父亲这些话是要劝她死了那个心,另择一夫婿嫁人,而且父亲若是说不完,沉在心里也是病,便在一旁坐着等父亲开口。

 

“九儿,叶氏于子归有杀母之仇。”

 

“爹爹定是在说笑。”

 

“爹爹此番并非虚言,杀母之仇是真,养育之恩也不假。”

 

阿九之后回想,发现除了父亲和自己的声音被无限放大之外,再无其余半点想法,那时的自己几乎是被抽干了。

 

叶家是华阳剑法的正统传人,可阿九的母亲却本是刺客。外行人唤做“影娘”,内行人却都知道,影娘与叶家二子叶启平素来交好,少时即定终身。

 

阿九的母亲杀了武承留的母亲,这听起来可真滑天下之大稽,但阿九不能欺骗自己不去相信,因为这正是他去而不返的真正原因。

 

武承留成年之后,叶启平把一切都告诉了他,包括杀母之仇。叶启平起初不知,直到阿九出生前,隐娘难产,才把秘密说出,那时武承留已快三岁。叶启平隔着雕花窗子看出去,男孩一个人在后院握着虎铮挥舞,他又回头看着婴儿阿九,最终是没忍心斩草除根。

 

“我还是那句话,这仇,报还是不报,由你自己选择。老夫已至垂暮之年,活与不活已不重要,可阿九……”叶启平看着少年的眼神,仿佛有刀锋含在水里,最终还是没把话说完。

 

“阿九,”少年敛了眸光,说,“阿九是个好姑娘,我很喜欢她。可我不能要她。子归之志不在山野,而在朝堂。只是师父,您为我取的这字,到底是愿我归,还是愿我留?”

 

二十岁的武承留问完这话,拾起虎铮,转身离去。在他看来这个问题不需要答案,因为他心中早已有了答案。

 

十八岁的阿九又等了两年,前线传来虎铮军大胜的捷报。虎铮,虎铮,虎铮。阿九磨了墨,按着纸,把这名字在纸上写了三遍。武承留,你何必把这名字昭告天下?若是听不到这名字,我叶九,本是可以忘记你的。

 

二十岁的阿九,在武承留离去的年纪里,给之前写下的那句话又续了几句,寥寥几笔勾画出那个虎铮少年,却发现自己无论如何写不出陈思王的“骨气奇高”,少年在字里行间的形象,终也是单薄了。

 

又过了两年,阿九穿上嫁衣的那年,帝都传来新皇大婚的喜报,普天同庆。沧国帝军大破宁国都城,武承留连夜率虎铮军回防,大破沧军,却没保得住皇帝。至此,武氏嫡系只剩虎铮将军一人,皇位,顺理成章。彼时阿九在轿子里坐着,手边放着凤鸣剑。凤凰同飞,栖于梧桐,饮于醴泉,她反复摩挲上面的花纹,在心里告诉自己,此生她终是做不成凤凰了。只愿武承留能做好他的龙,或者虎罢。

 

大婚当夜,叶九亲手为自己的文章作结。

 

“子归即去,雨雪三日不止。次年秋,宁军于淮水破沧军,虎铮之名遂尽传天下矣。”

 

 

 

-完-

 

后记:陈思王曹植的“骨气奇高,辞采华茂”,的确引人遐思。此处用来形容一个人,是因为我对那样高傲却落拓的人的确十分欣赏,也希望这句形容能在我笔下鲜活起来。

 

许久不写古风,手生了许多,在这里谢过看到这里的诸位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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